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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氟丙烷(HFC227ea)灭火剂 GB18614-2012
6.1 检验类别与项目
6.1.1 出厂检验
纯度、酸度以及水分为出厂检验项目。
6.1.2 型式检验
第4章表1规定的全部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产品型式检验:
a)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;
b)正式生产后,如原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时;
c)正式生产时每隔三年的定期检验;
d)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e)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;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上一节:
6 检验规则
下一节:
6.2 组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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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要求
5 试验方法
5.1 一般规定
5.2 取样
5.3 纯度测定
5.4 酸度测定
5.5 水分测定
5.6 蒸发残留物测定
5.7 悬浮物或沉淀物测定
5.8 灭火浓度(杯式燃烧器法)测定
5.9 毒性测定
6 检验规则
6.1 检验类别与项目
6.2 组批
6.3 抽样
6.4 检验结果判定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7.1 标志
7.2 包装
7.3 运输
7.4 贮存